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青海发投碱业有限公司煅烧轻灰2#炉大修项目询价公告

2021-10-0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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正文内容
青海发投碱业有限公司煅烧轻灰2#炉大修项目询价公告
 青海发投碱业有限公司


煅烧轻灰2#炉大修项目



询价公告

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青发碱招字2021--QGB-045



一、招标条件:



1、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》《青海发投碱业有限公司招投标管理办法》的有关规定,遵循公开、公正、公平、诚实信用的原则,对青海发投碱业有限公司煅烧轻灰2#炉大修项目进行公开询价。



2、招标方式:询价



二、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:



1、项目名称:煅烧轻灰2#炉大修项目。



2、项目维修要求:后附技术要求。



3、检修工期:甲方通知乙方修复之日算起30天内完成,并送到甲方指定地点。



4、付款方式:项目验收合格后账期三个月,完成支付90%,维修方出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,剩余10%留作一年质保金。



5、中标单位需在合同签订前缴纳5%的合同履约保证金。



6、标段划分: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。



7、资金来源:企业自筹。



8、中标原则:低价中标。



三报价人资格要求:



1、符合《政府采购法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;



2、资质要求:具有项目承揽资格,具有独立法人资格,具备项目安装实施的能力。



3、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;



4、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。报价人近一年财务状况良好。



5、经信用中国(www.creditchina.gov.cn)渠道查询后,列入失信被执行人、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,取消报价资格。(提供“信用中国”网站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,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10天内);



6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。



四、报价方式、时间、地点及联系方式:



1、报价方式:现场报价或邮寄密封报价。



2、公示报名时间:2021年10月9日-2021年10月14日(法定节假日除外)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,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(北京时间,下同)现场报名或电话报名,报名公示期间没有参与报名单位不接收报价文件。  



3、递交报价文件时间:2021年10月9日至2021年10月21日17:30止。报价有效期按报价文件寄出时间为准,逾期寄出或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将视为无效报价。



4、报价文件中注明、税率、付款方式、服务期限等。



5、报价人需提供资料:法人身份证明(原件)、法人授权委托书(原件)、报名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。同时提供企业营业执照、资质证书、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(中标通知书或合同)、提供包含资产负债表、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及财务报表附注、企业信用截图。以上为原件或复印件,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。



6、报价文件接收地址及联系方式:



6.1、地址:青海省海西州德令哈市长江路工业园区青海发投碱业有限公司。



6.2、联系人:杨柳柱、丁文,联系方式:0977-8202190。



 

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询价人:青海发投碱业有限公司

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期:2021年10月09日



 



 



 



 



 



 



 



 



 



附:煅烧轻灰2#炉大修项目要求



 



一、设备名称、规格、数量、技术参数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名称





规格型号





数量





单位





备注





煅烧炉





3000mm×30000mm





1









 





注:施工所需工具机械及辅材(焊条、氧气、乙炔、吊车等)全部由乙方负责,主材由甲方提供。



二、施工工作量



1、前后滚圈及托轮拆除并进行更换。



2、炉头连接处的短节磨损位置,要求进行补焊修复。



3、托轮及滚圈更换后,恢复大齿圈及炉头时按照技术要求进行调整。



4、乙方施工过程中尽量防护好炉体保温及连接螺栓,不得任意破坏性拆除,损坏的保温必须恢复原样(保温材料由乙方提供)。



5、汽轴、汽室、炉体进行调整,要求保持同心,同心度±0.05mm。



6、煅烧炉投入使用168小时后,乙方安排人员再次紧固滚圈压板螺栓及大齿圈螺栓。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三、技术要求



1、施工方要严格按照车间技术要求及行业标准施工,确保施工质量。



2、调整托轮与滚圈接触面≥80%以上。



3、传动大小齿啮合要求:齿高≥40%以上,齿长≥70%以上。大齿接头严丝合缝。传动小齿调整定位后,轴承座底端左、右方向要加装定位调整螺栓,每侧两条。



4、大齿圈、汽轴端面的径向、轴向跳动量要符合原煅烧炉设计要求,大齿圈径向跳动为≤1.0mm,轴向跳动量为≤1.5mm,齿顶间隙保证在9-11mm内。气轴径向跳动为≤1.0mm,轴向跳动量为≤1.5mm.



5、滚圈、托轮端面的径向、轴向跳动量要符合原煅烧炉设计要求,滚圈径向跳动量为≤1.0mm,轴向跳动量为≤0.15mm。托轮跳动量为≤0.10mm。



6、炉体安息角度(倾斜度)达到1.8%的原设计要求。



7、进汽轴调整后保证与炉体的同心度,进汽轴壳体与汽轴中心轴配合间隙调整后保证≤1.5mm。



8、动环与静环的同心度保证在±1.5mm内,弹簧的拉紧度保证在最佳范围内,要确保动动静环密封面不冒汽、不漏碱,防止出现因动静环调整过紧,导致运行电流超高现象,



保证前后动静环密封间隙均匀。



9、进汽管线及出汽管线调整到最佳位置,不得强行对接。



四、 化工行业标准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序号





项目





化标





LM65-30-0





HG/T242-93





设计值





1





大齿圈





端跳





3





≤2.5





径跳





2.5





≤2.5





2





大齿圈与小齿轮接触面积(齿高/齿长)





50/70(%)





50/70(%)





3





滚圈自由端





端跳





2.5





1.8





径跳





2.5





1.8





4





托轮与滚圈接触面积(自由端)





 





≥80%





5





滚圈固定端





端跳





2.5





≤1.8





径跳





2.5





≤1.8





6





托轮与滚圈接触面积(固定端)





 





≥80%





7





托轮固定端





端跳





0.3(左)





≤0.3





0.3(右)





≤0.3





径跳





0.3(左)





≤0.3





0.3(右)





≤0.3





8





 



托轮自由端





端跳





0.3(左)





≤0.3





0.3(右)





≤0.3





径跳





0.3(左)





≤0.3





0.3(右)





≤0.3





10





进汽轴径跳





2





≤1.8





11





进汽轴端跳





2





≤1.8





五、技术标准



1、《化工回转窑设计规定》HG/T20566-2011



2、《气焊、手工电弧焊及气体保护焊焊缝坡口的基本形式与尺寸》GB/T985.1-2008



3、《钢制压力容器焊接规程》JB/T4709-2000



4、《钢制管法兰、垫片、紧固件》HG/T20592~20635-20



5、《轻质纯碱蒸汽煅烧炉》HG/T2422-2009



6、《压力容器用碳钢和低合金钢锻件》JB4726-2000



六、质量保证及验收标准



1、乙方保证大修后的设备运行正常,设备各项性能指标均达到或接近,满足甲方生产所需。



2、按照甲方相关技术要求及行业相关标准进行验收。



3、在施工过程中,乙方要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,对于甲方在日常检查或竣工验收时发现的问题,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及时进行整改,直到验收通过。



4、施工结束后可由乙方填写竣工单,质量验收待设备运行336小时并运行正常的情况下,提出申请与甲方相关部门进行验收。



5、质量保证期为一年(自设备投入运行之日起计),质保期内,凡出现任何因乙方原因引发的质量问题或设备故障,乙方须在接到甲方电话通知72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处理,由此发生的费用乙方自行承担,若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,由乙方按照损失的大小进行赔偿。



6、施工完毕后托轮、滚圈、齿圈各接触面及端面、径向跳动量运行数据表两份。并提供煅烧炉托轮更换前上述各参数数据表两份。



7、施工完毕后乙方要将施工现场彻底清理干净,做到工完料净场地请。



七、安全要求



1、此项目属于重大设备检修项目,设计到吊装、高空、受限空间、动火作业,要求施工人员持证上岗,必须遵守甲方的安全管理制度,乙方设专业的安全监护人员及负责人,施工期间不得擅自离开施工现场,做好安全监护工作,严禁违章作业。



2、乙方在进入甲方现场后,要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厂规厂纪,当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出现任何违反甲方规定者,出现任何大小安全事故,由乙方自行承担,乙方进行违章作业甲方有权令其停工进行整改,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甲方的处理决定。



八、施工周期



1、施工周期为16天(包括非工作日)由于轻灰煅烧炉无备用炉,乙方和甲方签订合同后,第一时间组织施工人员,进行安全教育、办理好相关票证、进入现场进行施工。(每天施工人员不得少于10人)



九、未尽事宜经甲、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



 



  
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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