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及相关法律、法规对《青海省哈西亚图矿业有限公司起重机采购项目》进行采购,采购方式为竞争性磋商,现诚邀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采购项目的磋商。
1. 项目名称:
青海省哈西亚图矿业有限公司起重机采购项目
2. 采购内容:
采购副井提升机房、空压机房起重机各1台,要求带“KA或MA”标识。
(详细内容见磋商文件)
3. 拦标金额:80万元(含13%增值税)
4. 供应商资格要求:
4.1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:
(1)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;
(2)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;
(3)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;
(4)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;
(5)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,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;
(6)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。
4.2 资质要求:投标人为设备生产单位或具备相应品牌销售代理资质。
4.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(www.creditchina.gov.cn)、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(zxgk.court.gov.cn)的查询信息,查询的报名单位、法定代表人、项目负责人信用记录的网页截图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、项目负责人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、经营异常名录、失信被执行人、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、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、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,其投标将被拒绝。
4.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。
5. 获取磋商文件
5.1 邀请发布日期及地点:本次磋商邀请发布时间为2024年4月28日至5月8日。
5.2报名截止日期:2024年5月8日下午18:00。
5.3发售时间:2024年5月5日至5月10日。
5.4发售地点:青海省哈西亚图矿业有限公司。
5.5磋商文件售价:免费提供。
5.6磋商文件获取方式:将本投标确认函和营业执照副本、法人身份证、经办人身份证及委托书、资质证书、提供产品相应的KA/MA安全标志认证证书、产品合格证书、在信用中国网站、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查询信息,查询的报名单位、法定代表人、项目负责人信用记录的网页截图,上述资料扫描件发至投标人邮箱,查验合格后通过现场购买或以邮件形式发送至投标人,招标文件发售后,不退不换。(复印件的所有资料需盖上投标公司公章)。
6. 磋商保证金
6.1磋商保证金:10000元人民币(大写:壹万元整)
6.2磋商保证金缴纳账户
单位名称:青海省哈西亚图矿业有限公司
开 户 行:中国工商银行格尔木支行
帐 号:2806041509200083316
款项用途:磋商保证金(打款时务必在备注栏写明项目名称及打款的单位名称,必须为公对公转账,否则取消投标资格)
到帐时间:2024年5月13日 18:00时前
磋商保证金缴纳形式:转账或电汇等非现金形式
注:汇款单上需备注项目名称、包号(若有)。磋商保证金于响应性文件首次递交截止时间之前确认到账,若供应商未按照上述规定缴纳磋商保证金,响应性文件将被拒绝评审。
7. 响应文件提交
7.1响应文件应按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和密封。
7.2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:2024年5月14日10:30时(北京时间)。
7.3开标时间:2024年5月14日10:30时(北京时间)。
7.4响应文件递交:青海省格尔木市八一东路江河龙饭店4楼。
7.5磋商地点:青海省格尔木市八一东路江河龙饭店5楼。
7.6采购人对收到的响应文件予以登记,不接收在规定期限后送达的响应文件。
8. 响应文件开启
8.1开启时间:2024年5月14日10:30时(北京时间)
8.2地点:青海省格尔木市八一东路江河龙饭店5楼
9. 公告期限
自本邀请发出之日起10天。
10. 其他补充事宜
11. 其它
11.1本次竞争性磋商,根据评标结果确定项目承担单位。
11.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中标结果无效:
(1)中标人逾期未按照规定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的;
(2)中标人逾期不签订或者拒绝签订合同的;
(3)中标人提供虚假文件或者隐瞒事实的;
(4)采取行贿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中标的;
(5)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。
12. 凡对本次磋商提出询问,请按以下方式联系
12.1采购人信息
名 称:青海省哈西亚图矿业有限公司
地 址:青海省海西州格尔木市昆仑经济开发区黄河东路14号
12.2.项目联系方式
项目联系人:张先生 15009026374/孔先生 18897095210
青海省哈西亚图矿业有限公司
2024年4月28日